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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点一文get

厦门税务
2024-08-28

2022年度个税汇算正在火热进行中,

小编为大家梳理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易错点,

快来看看吧!

热点问答Q
A暑期教师研修结业证书、医护人员及教师职称证书属于继续教育中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吗?

答:不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暑期教师研修结业证书、医护人员及教师职称证书不在该目录内。

Q
A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动态调整的,我报名的职业资格,在考试时还在目录里,但领证时已移出目录,应按照哪个时点确认,能否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以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时间或批准时间为时点,如该时点该职业资格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则可以正常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Q
A

我的孩子本科毕业了,目前处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我与配偶能否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您的孩子已经本科毕业,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目前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不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Q
A

我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Q
A

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扣除。对于纳税人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Q
A

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Q
A

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者兄弟姐妹协商,能否以某位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政策依据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2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3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个人所得税处  翔安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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